关于转发《宜春市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2026年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暨特殊职工群体关爱慰问活动摸底调查的通知》并做好我校摸底工作的通知

作者:文章来源:宜春学院离退休人员工作处浏览次数:10发布时间:2025-12-04

各基层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将党和政府的关怀以及工会组织的温暖精准送达困难职工,根据《宜春市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2026年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暨特殊职工群体关爱慰问活动摸底调查的通知》(宜直工字2025〕69号)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校工会现启动我校的摸底申报工作。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市工会文件精神,认真做好组织与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摸排范围与对象

本次摸排工作严格遵循市工会制定的标准,对象为组织关系隶属于我校工会的职工,符合以下市工会文件中规定的三类条件之一者可申报:

(一)第一类(因公牺牲/伤残)因公牺牲、因工(公)伤残的职工家庭;

(二)第二类(重大困难职工)因遭受突发意外、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或长期慢性病等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在职职工家庭;

(三)第三类(特殊困难退休人员)因本人或家庭成员患大病、长期慢性疾病或无人赡养等原因导致生活困难,且保留我校工会会籍的离休、退休人员。

二、申报流程与材料要求(严格按市工会标准执行)

(一)个人申请符合条件者向所在分工会提出申请,并按要求填写《职工情况汇总表》(附件1)及《职工申请表》的Excel版(附件2)。

(二)基层工会初审各基层工会负责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初步审核,确保符合市工会的申报条件。

(三)材料报送通过初审后,各基层工会需汇总并按要求准备以下材料,统一报送至校工会。

三、需提供的材料

(一)基础材料(必须齐全):

1.《职工情况汇总表》(附件1)及《职工申请表附件2一份需加盖部门公章,慰问原因须详细填写;

2.身份材料: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家庭所有成员户口本复印件(若亲属户口不在一起,需补充结婚证、出生证明复印件等关系证明);

3.6-12个月(退休)工资流水等家庭收入证明;

4.本人社保卡复印件(确保已开通金融功能)。

(二)其他对应佐证材料(根据申报类型提供):

(1)因公牺牲、因工(公)伤残:

1.相关部门出具的因公牺牲或工亡证明复印件;

2.相关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证书和伤残等级鉴定报告复印件;

(2)遭受突发意外、本人或家庭成员(限父母、配偶、子女)患重大疾病、长期慢性病以及本人患职业病等原因导致家庭生活困难:

1.重大疾病对应材料:医院出具的加盖公章的重大疾病诊断书、出院记录、2025 年大额自付医药费票据的复印件等,若因家庭成员患病申请,还需补充亲属关系证明;

2.突发意外对应材料:若为火灾、车祸等情况,需提供公安、消防等部门开具的事故证明;若造成人身伤害,还需补充医院诊断书、伤残鉴定报告等;

3.长期慢性病对应材料:医院开具的慢性病诊断证明或门诊病历,明确病症类型与患病时长;长期购药发票、定期复查医疗单据,以及 2025 年相关医保结算凭证等,佐证长期治疗产生的持续开支压力。

4.本人患职业病对应材料:符合标准的职业病诊断证明、

工伤认定证书;若影响劳动能力,需补充劳动能力鉴定报告;2025 年治疗期间的门诊病历、住院小结,大额医疗费用票据等。

(3)适当考虑关心关爱因本人或家庭成员患大病、长期慢性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生活困难以及无人赡养的保留会籍的离休、退休人员:

1.退休及工会会籍证明:退休证复印件、由原单位工会开具保留会籍证明;

2.无人赡养相关证明:由所在社区或街道办事处开具无人赡养情况说明,有子女但无赡养能力的,需补充子女无劳动能力的诊断书、残疾证等材料;

3.其他相关佐证材料(重大疾病对应材料、长期慢性病对应材料等)。

三、工作要求与时间节点

(一)各基层工会准确把握政策要求,确保通知到位。认真进行调查摸底,实事求是反映情况,对申请情况进行认真核实,确保信息真实准确,严禁弄虚作假。校工会将进行复核,并接受市工会的最终审批。

(二)有申报材料(纸质版与电子版)请于2025年12月8日(星期一)上午11:00前报送,以便我校按时向市机关工会工委汇总上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毛熠敏   15807955979

上交材料地址:原幼儿园301室

邮箱:14471336@qq.com

附件:

1.《宜春市总工会2026年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暨特殊职工群体关爱慰问活动职工情况汇总表》

2.《宜春市总工会2026年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暨特殊职工群体关爱慰问活动职工申请表》

宜春学院工会

202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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