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夏季工作时间的通知

作者:文章来源:宜春学院网站浏览次数:288发布时间:2018-04-04

关于实行夏季工作时间的通知

  

各教学院、校属各部门(单位):

根据《宜春市直机关实行夏季工作时间的通知》要求,我校4月份开始实行夏季工作时间,今年自4月9日起实行。具体工作时间如下: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00

教学作息时间不变。

  

宜春学院办公室

 2018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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