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文章来源:宜春学院网站浏览次数:288发布时间:2018-04-04
关于实行夏季工作时间的通知
各教学院、校属各部门(单位):
根据《宜春市直机关实行夏季工作时间的通知》要求,我校4月份开始实行夏季工作时间,今年自4月9日起实行。具体工作时间如下: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00
教学作息时间不变。
宜春学院办公室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