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校办公室文章来源:宜春学院网站浏览次数:766发布时间:2017-10-09
各教学院、校属各部门(单位):
根据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直机关实行冬季工作时间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今年自10月9日起,我校实行冬季工作时间,教师上课按教学工作作息时间。具体工作时间如下:
上午: 8:00——12:00
下午:14:30——17:30
宜春学院办公室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