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冬季工作时间的通知

作者:校办公室文章来源:宜春学院网站浏览次数:766发布时间:2017-10-09

各教学院、校属各部门(单位):

根据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直机关实行冬季工作时间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今年自109日起,我校实行冬季工作时间,教师上课按教学工作作息时间。具体工作时间如下:

  

  

上午: 8:00——12:00

下午:14:30——17:30

  

  

  

                          宜春学院办公室

2017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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